(刘孟炎;河南天安十三矿煤业有限公司)
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是国有企业的立命之本,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是国有企业的安身之道。国有企业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“顶梁柱”,作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“助推剂”,必须坚持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,常抓不懈、久久为功。
一是要始终坚持反腐败斗争的高压态势,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与腐败行为进行不妥协的斗争,不怕风吹浪打、不畏艰难险阻,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不松懈、不懈怠、不停步、不回头;二是要始终坚定反腐败斗争的信心决心,紧盯重点问题、紧抓难点问题、深入各个层面、深化监督管理,坚持重点、难点与全面、系统相结合的工作方法,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、持久战;三是要始终坚持惩治与预防相结合,一方面要始终坚持“严”的主基调不动摇,“老虎”“苍蝇”一起打,不论腐败以何种面目出现都坚决进行打击,另一方面要注重源头防治,始终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,从制度上正风肃纪,从思想上固本培元,把反腐败斗争持续推向深入、推向全面;四是要始终坚持铸牢思想之“魂”、补足精神之“钙”,要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,坚持用理想信念强基固本,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,用优秀传统文化正心明德,用“不忘初心使命”铸牢思想之“魂”、补足精神之“钙”。
腐败是有百害无一利的毒瘤,是滋生负能量的温床,腐败行为不仅污染政治生态、破坏公平正义、损害营商环境、侵害群众利益、积累风险隐患,而且还助长滥用公权、以权谋私、利益输送、贪赃枉法等歪风邪气,国有企业作为支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结构的“脊梁”,只有坚定不移地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、只有坚定不移地把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,才能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、国家安定和谐长治久安贡献强有力的保证。